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年10月17日通过,自年4月15日起施行。在该法第三章,明确了针对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等的具体风险防范和应对制度。
今天,小关就带大家一起来看:海关如何防控新发突发传染病,守护国门生物安全。
01
认识新发突发传染病
知己知彼
20世纪90年代,学术界提出了新发传染病的概念,美国医学科学院对其定义为:“最近20年在人类中的发生已明显增多,或它们的发生在不久的将来会威胁人类健康的新发现的、重新肆虐的或药物抗性所致的感染性疾病”。与新发传染病相关的还有“再发传染病”,即病原体以前就有,但是得到了控制或流行范围有限,但某个时间突然开始大规模传播、造成社会恐慌的已知传染病。新发的如COVID-19、MERS、SARS等;再发的如登革热、*热病以及寨卡等。
近年来新发再发传染病概况
本世纪部分新发、再发传染病
时间
疾病
SARS
H1N1
MERS
埃博拉病*病
脊髓灰质炎
寨卡病*病
*热病
鼠疫
COVID-19
02
评估新发突发传染病
科学研判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变化、微生物自身的进化变异以及人类行为的改变,新的传染病不断出现,旧的传染病大量复燃。同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旅行的快速发展,各国各地区之间人员流动的激增,使得传染病通过人员流动、旅行或航班进行跨境传播的风险日益严重,对人类健康构成了巨大威胁。
文明与病*之间,只隔了一个航班的距离。
--理查德?普雷斯顿
世界卫生组织
为有效应对国际传染病疫情,世界卫生组织在年SARS之后根据《国际卫生条例()》建立“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