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厅关于做好年对外投资合作资金申报的通知》(湘商外经〔〕2号)文件要求,经各企业(单位)申报,各市州、财*省直管县商务、财*部门的初审和推荐,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商务厅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市州初审推荐的项目进行专项审核,省商务厅和省财*厅对项目申报进行了复审,省商务厅和省财*厅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复审,拟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个项目给予支持(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内容有异议的,请以本人真实姓名(包括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书面向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厅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
湖南省商务厅联系方式:
联系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李正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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